以身试法的成语故事

拼音yǐ shēn shì fǎ
基本解释身:亲身;指生命;试:尝试;法:法律;刑法。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
出处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
以身试法的典故
西汉时,高阳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官员,叫王尊。王尊从小死去父亲,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。伯父家里比较贫穷,王尊每天要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。这孩子最爱读书,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。渐渐地,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,希望自己将来也成为这样的人物。一天他向伯父央求,为他在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使。这时王尊才十三岁,伯父听后惊讶他说:“你还是个孩子啊,又不懂刑律,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?”玉尊说:“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。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,不就行了吗?”伯父经不住王尊一再央求,便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。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。王尊当了几年听差,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,长进很快。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,被太守看中,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。又过了几年,王尊辞去职务,攻读孺家经典,之后再被任用。由于他执法严正,逐步提升,当上了县令,后来又升为安定郡大守。当时,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,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,鱼肉百姓。王尊一到那里,立即整顿吏治,并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,以身作则,为下属作出榜样。法律无情,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。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,搜刮大量民脂民膏,民愤极大,告示贴出后不见改悔,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。这贪官入狱后,没几天就一病身亡。接着,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没有悔改的豪强。这样一来,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以身试法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吉星高照 | 陈残云《热带惊涛录》:“那是他在香港当学徒时刺上的,带有‘吉星高照’之意。” |
| 火树银花 | 唐 苏味道《正月十五夜》诗:“火树银花合,星桥铁锁开。” |
| 丑声远播 | 《宋书·卢陵孝献王义真传》:“咸阳之酷,丑声远播。” |
| 损人不利己 | 鲁迅《书信 致曹聚仁》:“只有损人而不利己的事,我是反对的。” |
| 凤毛麟角 | 明 何良俊《四友斋丛说 文》:“康对山之文,天下慕向之,如凤毛麟角。” |
| 群龙无首 | 《周易 乾》:“用九,见群龙,无首,吉。” |
| 触目皆是 | 鲁迅《华盖集续编 一点比喻》:“北京真是人海,情形可大不相同了,单是羊肉铺就触目皆是。” |
| 偶一为之 | 宋 欧阳修《纵囚论》:“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,可偶一为之尔。” |
| 目眩心花 | 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7卷:“任道元抬头起来看见,惊得目眩心花,魂不附体。” |
| 漫不经心 | 明 朱国桢《涌幢小品 存问》:“近见使者至城外,仅主家周旋,有司漫不经心。” |